即使草案最终成为RFC,也需要清楚不是所有RFC都是标准这一原则。
RFC文档分为几类,在IETF中采用状态(Status)来表示:标准轨迹(Standard-Track),最佳实践(Best Current Practices),信息参考(Informational),试验性(Experimental)和历史的(Historic)。
截止到目前,共有123个涉及IPv6的RFC成为Proposed Standard,其中26个已经被废止,需要说明的是,废止它们的新的RFC未必是Proposed Standard,有可能是RFC的任何状态。现在仍然有效的97个Proposed Standard RFC涵盖的领域非常广泛,主要涉及移动IPv6,IPv6路由,6PE(RFC4798),IPv6组播,DHCPv6,IPv6编址及架构,IPv6 MIB,IPv6Sec,Teredo(RFC4380),6 to 4(RFC3056),ICMPv6以及IPv6在L2协议上的封装等方面。
无论是Draft Standard还是Proposed Standard,厂家根据设备在网络中的定位和角色提供对标准有取舍的支持,例如核心设备不一定要支持6 to 4和Teredo隧道,固网设备不一定要支持移动IPv6的属性,终端只需支持NDP,DHCP,ICMP等基本协议,而无需支持路由,6PE等。
IPv4+6over4隧道的代表技术是6RD。美国的AT&T以及Comcast部署了6RD。与6RD类似的解决方案为IPv6 over L2TP,有部分运营商采用了L2TP隧道来提供IPv6用户远程覆盖。6RD和L2TP方案适用于IPv6业务发展的早期,运营商以IPv4业务为主,拥有少量的IPv6用户。其优势在于,有助于保护运营商的初期投资,减少对现网业务的影响。从IPv4过渡到IPv6一定是个渐近过程,用户需要在不中断IPv4业务的前提下逐渐培养用户使用IPv6业务的习惯。此方案的问题在于不能大规模部署用户,对IPv6的推广力度较DS-Lite方式弱。